西藏人大首次启动立法后评估:采取4种方式 2月形成报告
//www.workercn.cn2014-01-1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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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包括条例的合法性、协调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技术规范性;实施效果等5个方面。具体包括条例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规定是否抵触,与相关地方性法规是否衔接、协调。
“重点是评估条例的实施效果。”何黎清表示,这次评估的重点是条例的规定是否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改革发展需要,结构安排是否合理,条例的施行对西藏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条例的规定能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执法机关依照条例的执法情况,司法机关适用条例审理案件情况,是否实现了立法的预期目的。
今年2月形成评估报告
据介绍,此次立法后评估采取了实地调查、委托评估、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4种方法进行。去年11月,工作小组专门赴自治区公安厅、农牧厅进行了调研;12月到拉萨、山南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且委托其他地市的人大工作机构开展调研,了解条例在各地的实施情况。“现在我们收回来的调查问卷有800份左右,正在做统计分析。”何黎清说。
同时,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还委托自治区公安厅、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六地人大工委组织对条例进行评估,对管理双方和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访问。
戴建国表示,今年2月将拿出初步评估报告,3月正式提交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本报拉萨1月13日电 廖卫华)
编辑:刘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