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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 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厚群众基础
//www.workercn.cn2014-12-02 11:09:47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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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宾哲(陕西工人报社社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作为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科学安排,精心策划,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报社坚持先学先懂,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要求。要严格落实把关责任,重大问题按照宣传口径把握,严禁发表与中央和省委精神不一致的观点和言论。对一些热点敏感问题的阐释,要慎之又慎,采用权威信息。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按程序送审。切实加强网站和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防止传播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要结合工会工作特点和定位,推出解读、访谈类专栏专题。派记者赴全省各级工会,深入基层一线采访,在头版开设《法治工会建设系列谈》等栏目,充分报道我省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治会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加强网络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曲亚沙(陕西职工国际旅行社 总经理):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自己在职务行为中行使的公共权力,是凝结着全体人民公意的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领导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也必须有法律上的界限,不能是无限的,更不能公权私用。要从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高度来认识法治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真正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规则,真正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李开宇(陕西省工人疗养院院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新中国建设史上是一次大事件,标志着我国从此进入法治化时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推动国家文明进步的必备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向久远的重要保证。人有德才有行,国有法才有序,德和法就好像人之两条腿,有德有法,人才能站立,才能行走,只有培养中华民族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建立中国完善的法治制度才能有效保证中华民族立于世界之林,不断走向文明和昌盛。同样,德和法就像人生高速路上的左右道沿,打破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就会遭殃。国家也一样,只有建好这两条防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才会又好又快实现。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同样也是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育人上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管理上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在经营上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绝不做权大于纪、权大于法的事。在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做好职工表率,积极努力把工疗事业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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