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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现道(陕西省工人疗养院 党委书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确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根本的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是高度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民民主权力、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作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有保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依法治国方针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把党的意愿通过法律途径转化成为国家意愿的重要方面,是体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的重要内容。
张敏(省教育工会主席):
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工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治国方略,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坚持依法治会,按照《决定》的要求,通过组织职工群众有序地参与立法工作,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组织职工群众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体系的建立,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通过依法维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作为教育工会,坚持依法治会,所依据的法律就是《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在工作中,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师德为先,重点培养,全员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懂法、尊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个人,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