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空调房享受夏日清凉的时候,总有这么一群人仍坚守在工作一线:电力工人在故障抢修现场、消防战士正在苦苦训练,环卫工人将人行护栏进行认真清理,建筑工人在高高的塔吊之上、交通巡警顶着骄阳在高温下执勤……
面对这些奋战在高温下的劳动者,仅仅在情感上向他们表示“致敬”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实际行动,通过多种方式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关爱,使他们在高温之下能够感受到社会送来的阵阵“爱的清凉”。
“高温关怀”需补齐法律的短板。法制不完善是高温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重要原因。关于高温劳动保护的全国性法规,还是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都难觅相关具体规定,即使是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在2012年就制定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虽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但更多的只是劳动指导性文件。这就需要政府设立相应的统一协调机构来专门处理此类事件,综合拟定相关的行政法规,以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还需加强法律的监督性与执行力。譬如:按照我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关怀”需从细节做起。对高温下的劳动者来说,最好的呵护就是要从具体的工作流程编排、工作细则实施等方面,尽量多为员工们考虑。同时,我们要少一些不良习惯,多一些文明举止,学会尊重高温下的劳动者。比如,遵守交通秩序,不给交警添乱;不乱扔垃圾,让环卫工人少一些劳动量。
“高温关怀”更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全社会的理解和尊重、配合和支持,才能给高温下的劳动者撑起一把把“遮阳伞”,才能使他们感受到丝丝凉意。(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