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积极干预那些危害他人的行为,是社会自我救济,应该点赞
近日,上海一位外卖小哥接到了一个有些反常的订单,客户发来电子版文件,要求外卖小哥帮忙打印并配送。外卖小哥粗粗一看,像合同,但没有签名和公章,疑心是诈骗文件,便提醒签收的老人,是不是让打钱过去,要不要请子女看一下,老人不听劝告,小哥就报了警。经调查,警方已确定文件系伪造,此事为诈骗,目前已立案侦查。
小哥当然还有另一种选择:提醒你了,你不理,那就算了呗。上当受损失的又不是我,我跑派出所报警的时间又够多送两单了。如果这么做,老人可就惨了。警方介入后发现,老人已经微信转给人家3800元了。您说,该不该为这位小哥点赞?
可能有些朋友还有顾虑:当事人不愿意,你非帮他,这算不算越俎代庖、越过别人权利的边界呢?
是,现代社会,提倡维护个人权利边界。边界之内,属于人家的私事,原则上别人不应该干涉。严格意义上说,七大姑八大姨劝婚劝生孩,多少都有点越界。一个人一个活法,尊重就好。但是前提必须是真正的私事。诈骗,这是侵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具有公共性,谁发现了都有权管。有一些人在公共场合打老婆,大家看不下去制止他,他还振振有词,我老婆都没说什么你们管得着吗?当然管得着。还有一些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比如说喝了酒开车,车都在路上扭起来了,更是谁见谁都该报警。
公民积极干预那些危害他人的行为,可以视作社会的自我救济。很多隐患都是通过群众的积极举报而发现,很多危险都是依靠群众的及时制止才得以避免。重庆一位出租车司机路遇扒手偷手机,他勇敢驾车追击,协助警方将扒手截获;江苏见义勇为环卫工,见到三轮车肇事逃离,一直追赶迫使三轮车停下后,直接挡在前面报了警;广州有位公交车司机,发现车上有小偷,路见不平一声“吼”,吓得小偷撒腿就跑……
当然,“管闲事”应当合法、合理。最近的新闻,有小伙看不惯乱停乱放,就把违章车全给划了,这不行,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纠正违法。除非一些紧急情况,建议大家更多采用报警、通知专业人员的方式来干预,既要帮助受害者,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孙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