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简化程序跨部门整合
现在的工伤认定是一个交叉性问题,宋艳慧认为,“这种叠加在一起的程序,就会使工伤认定的周期被拖得很长、程序很繁琐。”除此,因为当前我国把工伤认定看作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所以产生争议时行政争议的路径和程序也就必须参与进来,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因而,工伤认定程序复杂、繁琐也是必然的结果。
相关法规的不配套和部门工作缺乏协调,是造成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切实维护的重要原因。在宋艳慧看来,要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协调机制,简化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跨部门整合,由人社部门一并负责认定劳动关系。
“应建立人社、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工会组织在劳动者工伤维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宋艳慧建议参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改变以行政行为为导向的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的机制来保障工伤认定的公平与效率。
钱亮认为,除精简机构、缩短流程,要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及赔付,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还应该降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门槛,“设想如果认定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先行垫付,这样一来,劳动者权益不受损,运行效率也可以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