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如何能让工会引导、组织、维护、服务的职责也一同“走出去”,凝聚好、服务好广大沪外职工,打破地域边界,形成集团意识。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上汽集团工会主席钟立欣结合上汽集团工会面临的新课题,提交了《关于规范集团型企业跨地经营工会组织隶属及管理的提案》。
钟立欣表示,一直以来,上汽集团秉承“企业开到哪里,党群组织就建到哪里”的方针,工作属资、组织属地,即各沪外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属资,党组织、工会组织关系属地。然而,每地驻点人员并不多、人员变动大,如果按照工会组织规定要选举工会两委、注册法人,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复杂。另一方面,受地方政策限制,上海的母体企业在树立、推选各类先进时,无法对其投资的外地企业进行资源倾斜。在工会经费方面,沪外企业则由于工会组织属地原因,相应经费上缴至属地。近4年来,为有效凝聚广大沪外职工,上汽集团工会将帮扶关爱、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和先进评选的奖励全部覆盖沪外企业职工,每年拨付沪外企业工会逾200万元,一定程度上稀释了沪内职工经费使用的额度。
钟立欣就此提出建议。第一,打通工会组织属地化管理中地域辖区和行业辖区的壁垒,探索更加灵活的区域化、模块化的工会联合会模式,给予在全国投资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全国各地的企业集群,统一工会组织挂靠归口。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工会工作平台,统合集团投资的其他所有企业的工会活动,实现“体系可复制,工作全覆盖”,促进同一地区各类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第二,发挥行业工会的作用,在劳模、工匠等各类先进评选方面,按大型集团职工人数规模、地域分布等特征,增加劳模、先进的特定申报指标,以便大型企业集团培育、树选各地的劳模先进和领军人物。
第三,支持并鼓励在全国投资的大型企业集团工会,指导开展对其下属各地基层企业工会的日常工作,并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从沪外企业工会属地上缴的经费中拨付一定比例(5%-10%)给属资集团的工会,化解目前属资集团工会经费收缴的难题。(劳动报特派记者 赵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