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外公布。其中,“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的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截至目前,至少有福建、广西、宁夏等在内的10余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12月7日中新网)
众所周知,目前的“探亲假”和“带薪休假”都存在着“不敢休”、“不准休”、“休不起”的现象。据悉《劳动报》记者曾对1157位网友进行调查,结果显示,87%的网友“没有休过探亲假”。
也许有人要问了,不是有相关劳动法规吗?既然有法可依,为何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权益受损?话虽如此,面对越发激烈的竞争压力,在保“饭碗”已属不易的情况下,有关休假之类的福利必然会被有意无意搁在一边,或者不能休,或者不敢休。
所以,为了防止政策成为“纸上福利”,除了要将“陪护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且上升至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充分考虑民营、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生存压力,由国家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对自觉支持该项利民政策的企业给予适当政策上的优惠或是直接财政补贴,对拒不支付独生子女陪护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的用人单位,则应责令限期给付或给予相应惩处外,加强宣传释法,营造依法保障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假”权益的良好氛围也很有必要。祝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