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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拒不配合——

职业病诊断何以“道阻且长”?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兰德华
2019-05-21 07:42:58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最近,深圳一汽配厂5名工人患白血病被鉴定为职业性肿瘤的消息,引发了人们对职业病的关注。

  看到这则新闻时,李伦明有些唏嘘,自己的职业病诊断不知何时能开始。

  去年9月,在福州一家机械厂工作的他,在下班回家途中,不慎被电动车碰伤,去医院就诊时却意外发现肺部有阴影。经检查,李伦明被确诊患了尘肺病。可在诊断职业病时,由于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导致诊断受阻。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持续调查发现,在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难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等因素,致使不少患上职业病的劳动者陷入维权难境地。

  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是硬伤

  “当时,医生说已经是尘肺病二期到三期之间了,要做职业病诊断,要求我找公司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李伦明说。就此,一场围绕劳动关系认定的职业病诊断“拉锯战”,在李伦明和他所在的福建某机械公司闽侯分公司之间展开了。

  当他找到公司行政部门商议此事时,公司却说不知如何处理。数次协商无果后,去年10月,他来到闽侯县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010年,李伦明从四川老家来到这家公司打工,从事手工喷漆工作,一干就是八九年。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入职后,他并没有与这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缴纳社保。

  劳动仲裁无果后,此案被移交到闽侯县法院。“治疗初期,公司给了1万元,之后便拒绝配合出具劳动关系证明等任何材料。”李伦明没想到,职业病诊断还没开始,就先“卡”在了劳动关系的确认上。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截至发稿时,记者尝试联系该公司,但未得到回复。

  截至2018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万余例,其中尘肺病约占九成,并呈现年轻化趋势。职业病危害分布广泛,涉及企业及人数众多。有调查显示,2016年有57.4%的工业企业存在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接触危害人数约2300万。

  在5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卫健委副主任李斌表示,许多企业不重视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部分中小微型企业管理基础差,缺少基本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有的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导致取证难

  李晓燕是职业病网的资深编辑,除本职工作外,她还为全国各地的职业病患者提供相关咨询和解答。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更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李晓燕说,由于用人单位拒不配合,“有些职业病患者连诊断程序都进不去。”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

  按照这一规定,除了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外,疑似职业病患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诊断机构会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职业卫生资料。

  李晓燕说,目前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时,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不愿意配合,劳动者就得自己负责举证,这无疑增加了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难度。”

  来自湖北的向元全便遇到了上述困境。54岁的他曾在老家一家磷矿企业的探矿项目部工作9年,负责井下扒渣机操作,并于2017年离职。去年4月,新工作入职体检时,他被检查出疑似尘肺病。

  随后,原用人单位为向元全安排了职业病诊断。宜昌市疾病防控中心职业病诊断所向他出具了无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报告。

  对于这个结果,向元全表示不服,要求鉴定,可多次联系用人单位,始终没有进行职业病鉴定,“按程序是1次诊断、2次鉴定,可我一次鉴定也搞不成。”

  去年9月,他向宜昌市卫健委提出职业病鉴定的申请,“卫健委联系用人单位说要共同申请,用人单位却表示已经诊断为无职业性尘肺病,还鉴定什么。”事后,向元全也曾找到当地安监局联系用人单位,依然被拒。无奈之下,他只好写了延期申请书,延迟鉴定。

  “近年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总体还是进步了,特别是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李晓燕说,相比之下,小微企业问题突出。此外,对于一些流动性强的群体,“特别是建筑、装修行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的工作不稳定,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中认定责任单位时相对困难。”

  “尘肺病隐匿性强、潜伏期长,很多20世纪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到近年才出现尘肺病症状,而原务工企业已无法找到。”李斌说,“同时,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不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劳动者往往拿不出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明企业不愿意提供,导致职业病诊断率较低。”

  将加强尘肺病的源头预防

  “针对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工企业已经不存在的,以及依据现有资料难以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病人,将进一步完善医疗和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加强医疗救治。”李斌透露,目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已报请国务院审批,涵盖了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病人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以及防治能力提升等五项行动。

  化解职业病诊断难题,需建立长效机制。李斌介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完善:加强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管理办法》,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确保每个地市有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区有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针对职业病诊断鉴定能力,李斌表示,今后将加大对从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作用。

  “在职业病监测方面,今年我们加大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通过重点开展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摸清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和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相关情况,以此建立职业病危害数据基础数据库,为制定政策和加强监管奠定基础。”李斌说。

  据悉,卫健委同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源头预防。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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