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8月26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为期40天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以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岁末年首为农民工讨薪,是政府相关部门每年的常规动作,但总是年年治理,年年欠,可见年终一次性算账不是治理欠薪的根本之计。如何治疗欠薪顽疾,改变年底突击行动只管一阵子的局面?此次七部门的专项行动,是“冬病夏治”,或许是个好疗方。
欠薪问题具有深层的、广泛的社会经济原因,其中既有企业经营的之故,也有个别企业主昧着良心蚕食职工利益的原因。特别在一些建筑企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形成了雁过割肉般的“食物链”。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开发商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旦恶意欠薪,处于“食物链”最底端的农民工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相关政府部门对此现象尤为重视。早在2002年就对此引发起整治行动。在农民工权益保护上,我们缺乏的并不是法律。从宪法、民法到劳动法、合同法乃至刑法,都不乏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在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等方面还规定了一些保护农民工的特别制度,比如先予执行、诉讼费用减免、无偿法律援助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已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可以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011年,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列入《刑法》。最近几年,每到岁末年终各级相关职能部门都会开展联合专项治理行动,欠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总体上没有消除随意欠薪的温床,部分企业仍然以项目没完成等理由来拖欠工资,年终来临再进行支付,以此来平安渡过年终专项检查。而对于农民工来说,打官司的时间耗费和经济成本巨大,判决执行难,即便雇主被判刑也未必能拿到钱,这些因素都使得他们不愿选择打官司。因此,就形成了平时欠薪,农民工选择暗忍暗受的局面。
此次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是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全面清查,并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工程项目和其他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做到“三查两清零”。一是清查欠薪的隐患苗头,要求各地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二是清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是清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这种年中铺网式的专项检查行动,既有利于打击部分企业1至11月放心大胆欠薪的侥幸策略,又有利于铲除欠薪的沃土,把治理欠薪的制度关口从年终前移到年中,而不是等到年终再去算总账。
真正解决欠薪问题,应用好“冬病夏治”的疗方,在专项行动执行过程中,把相关措施一竿子插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决不手软,监督到底,直至问题全部解决;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让法律的钢牙真正发挥威力,让那些总是欠薪的企业,不敢欠,无法欠。让农民工这个全面小康的建设者和参与者群体,理所当然地享受小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