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张琳艳)近日,山东青岛市决定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和基数,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并通过提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计发基数,提高工伤职工相关待遇。
据了解,自今年起,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1~4级职工领取的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亲属领取的丧葬费以及用人单位在核定工伤5~6级职工伤残津贴等待遇,比去年增长7.9%。同时,自今年起,工亡职工亲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万元,比去年增加5.7万元。这些待遇将于近期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