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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职工旅游时被喊去加班当场辞职

节假日里临时要求加班,你会怎么办

2019-10-10 09:44:37 来源:劳动报

资料图片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期间,全国接待国内游客7.82亿人次,同比增长了7.81%。然而,有人在长假中外出旅游,有人则在长假中选择“加班”。据媒体报道,浙江义乌的一名女士在旅游中体验了一把“被加班”:在外出旅游时被领导喊去加班,一怒之下的她直接选择了辞职。此事件一经报道立刻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对于假期加班的热议。

  -事件回放-

  外出旅游时被领导喊加班

  浙江的这名女职工原本与大多数人一样十分期待这次国庆长假,在确定国庆期间工作单位不会加班后,早早地开始计划安排国庆期间的游玩行程,考虑到国庆期间人流量大,她甚至提前预定了酒店和景点门票。然而国庆假期才刚开始,她刚出门不到一天,公司的分管领导突然打电话找到了她,告知因为公司有个值班人员临时有事,要求她回公司加班。

  一听领导这话,她先是向领导解释,自己已经在外旅游了,并不在家,再加之后面的行程也已经安排好,所以需要领导安排其他同事顶班,但是领导却不同意,告诉她“公司大于个人”,公司的事才是重要的,让她取消后面的行程赶回去加班。这句话点燃了这名女职工的怒火,气得她直接在电话里表示辞职不干,“我火气一下就上来了,直接开怼,说不干了……感觉这是我最近最硬气的一次了。”

  事件一出,网友对这名女职工的遭遇热议纷纷,有网友对公司领导的要求表示了愤怒,这家公司只有两名职工吗?都已经外出旅游了,为什么还要回去加班?也有网友认为如果是很紧急的事,且公司确实没有职工来顶班,可以让她微信办公或是电脑办公,大可不必再跑回公司加班。

  -数据直击-

  73% 职场人得在旅途中工作

  事实上,随着移动办公的普及,越来越多职场人的工作时间变得模糊,特别是从事互联网、金融等行业的职工,在“移动中”工作更是常态。与浙江这名女职工“被加班”的情况相仿,根据《2019国庆假期白领旅游偏好报告》数据显示,73%的人得在旅途中工作,从事微信运营工作的小高正是这其中一分子。

  今年国庆,小高原打算和自己的大学同学来一场“云南之旅”,释放一下平日工作中积攒的压力。但就在放假前几天领导在微信群内发出的排班表让他这次旅行并不是那么完美,“因为我们小组有10个人,除去飞到大洋彼岸的,就只有我和另外三个同事还在国内。考虑到时差问题,领导让我们轮班进行国庆微信的编辑工作,平均一个人干两天的活。”说到这个,他打开了一张朋友圈截图,不仅是他,他的同事也在旅途中发了一张美景,配文“美景配微信,越看越美”。这次加班虽然不是他第一次在节假日加班,但是对他来说,在旅途中做微信是工作中头一遭,“虽然我负责的微信推文是客户提供的素材,但一边旅游一边做微信,这滋味也是很酸爽的。”

  在看到浙江女职工外出旅游被加班的事情后,小高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现在很多岗位都是移动办公了,只要有手机,哪有什么加班不加班的。早些完成手上的工作,才是真正的‘下班’。”

  -专家观点-

  职工加班不得“强制”

  在网友的意见中,不少人认为只要在节假日内工作,就能算作“加班”。但是,劳动法专家提醒,加班指的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在正常情况下,只有经过用人单位审批的加班,才能认定为加班。然而,若用人单位有紧急任务需要职工立刻在家处理,该情况下用人单位侵占了职工的休息时间,也应该认定为加班。但职工需要保留相关证据,主张加班费。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临时加班,却联系不到职工,可否对这名职工进行处罚呢?对此,《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理论上讲,员工下班以后的时间完全属于员工个人,公司无权再进行干涉。如果公司在职工本应休息的时间,联系不上职工就认定其违纪,那么这个违纪处理是违法的,职工可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黄嘉慧 )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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