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沈阳市浑南区一家科技公司为督促员工尽孝设立“孝心基金”,每月“代扣”员工工资200元。近日在采访中,该公司部分员工向《工人日报》记者表达了对这项“福利”的不适。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企业都有过类似规定。然而,员工们对此看法不一。
陈力(化名)在该公司工作6年。今年重阳节,公司发出通知:从该月起,每月将代扣中层干部及以上员工工资200元、公司补贴100元,代扣普通员工工资100元、补贴200元,成立“孝心基金”。基金的60%将在每个季度员工父母生日会、重阳节、春节分三笔打入员工父母账户;40%将用于员工父母的生病、过世慰问金。父母过世的员工,基金款转入爱人父母账户;父母过世的未婚员工,将在员工婚后一次性发放。
“‘常回家看看’都立法了,企业立个‘孝心家规’没有错。”该公司综合事务部部长许文武表示,公司设立“孝心基金”主要是想推行企业的孝悌文化,让员工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企业。同时,希望通过以给员工父母发“福利”的方式,为员工和父母搭建沟通的桥梁。
“尽孝是子女的本分,这与公司有什么关系,公司强制扣工资尽孝,算不算多管闲事?”陈力说。对于设立“孝心基金”,公司部分员工表达了担忧:“强扣工资算不算干涉员工个人财产。这回开了头,那以后会不会有‘关爱子女基金’‘公益捐款基金’‘亲近同事基金’。”“从财务角度来看,工资只能发给本单位员工,员工父母的账户收到转账涉不涉及漏缴个税”“尽孝为何一定用给钱的方式解决,为啥不能多放几天假,让我多陪陪爸妈。”
不止是这一家公司,据悉各地也有一些企业有过类似“代扣”行为。
广东佛山一家企业设立“慈孝基金”,扣除100元到300元员工工资,公司再给予等额补贴一起发到员工父母账户;山东潍坊市一企业开设“孝心基金”,每名员工拿出100元,企业等额补贴每年以现金形式发到员工父母手中……
对于这种现象,辽宁百联人才管理公司总经理郝红宾说:“设立‘孝心基金’,一定要员工自愿,不宜捆绑推行,这种‘代扣’行为不得当。如果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了,也可以设立。这样才能得到员工和父母双双支持。”
“初衷固然好,但给钱不是最好的方式。”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绝大多数父母不愁衣食,他们最期待的是子女的陪伴,给钱倒不如认真落实员工年假和带薪休假制度。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提醒企业,《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