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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罗庄区总创新职工法律援助新模式

2020-11-26 20:23:46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 近年来,山东临沂罗庄区总工会把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六化协同”,打造全程参与、闭环式职工法律服务模式,确保工会法律服务更加贴近职工、贴近基层、贴近企业。

  立足服务中心,打造阵地“规范化”。依托罗庄区职工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案源、有绩效“六有”标准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党组专题研究,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法律援助实体化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场所专门设置,罗庄区职工服务中心坐落于罗庄区行政服务1公里中心圈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先后投资220余万元,对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进行提升改造;经费专项设立,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列支2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相关工作;窗口专门打造,依托区职工服务中心,悬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聘请专业律师,开展线下服务;线上专业服务,依托微信公众号、12351 职工热线等平台,为职工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衔接。

  组建服务团队,实现队伍“专业化”。积极探索和规范工会购买法律服务制度,通过对外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签约1家律师事务所,成立一支由21名专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工会法律服务团队,弥补工会法律人才队伍不足的问题。严格考勤,实行“律师坐班制度”,建立值班律师签到、请假、登记等工作台账和值班律师工作纪律,确保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现场坐班。全面规范,制定“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目标管理评价办法”“律师志愿者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卷宗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度”,对来访的困难职工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准确的提供法律援助;对已经援助完成的案件及时整理归纳,形成起因、过程、结果完整的卷宗予以保存。及时补贴,按照《临沂市罗庄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办法》,严格执行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确保法律援助补贴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支付。

  丰富活动载体,营造宣传“常态化”。让服务“零距离”,通过“尊法守法・携手筑梦”“12.4”宪法宣传周、女职工维权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采取现场咨询、法规宣讲、以案说法、答疑解惑等方法,广泛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法律“四进”(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社区)活动。让服务“触手可及”,依托“罗庄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设立“普法宣传”和“以案说法”等栏目,为职工提供面对面的“零距离”法律服务。让服务充满吸引力,结合职工普惠活动,开展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法律知识有奖回复等活动,增加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扩大覆盖范围,确保援助“精准化”。密织服务网,依托微信公众号、工会网站、12351 职工热线等平台,建立网上维权“快速通道”,不断扩大工会线上服务范围,以线上平台为纽带,密织全区辖区职工诉求释疑、援助解困、帮扶救助服务网,推行数字法制、提供智慧服务,实现了线上线下良好互动、零距离接触。降低入门槛,扩大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对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合法维权诉求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零门槛”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精准协调对接,实现服务“便民化”。主动与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社会化的职工法律援助网络,逐步形成“咨询、调解、仲裁、诉调”闭环式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全员答疑,在罗庄区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签约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志愿工作站”,吸纳优秀律师和法律志愿者21名,整合全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职工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重点调解,在司法局设立“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站”,构建工会与司法依法援助职工、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合力,为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专业仲裁,在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人社局负责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提供案源,工会负责裁前调解、裁中援助、裁后引导,工会参与人社劳动争议裁调全过程,加强争议预防预警、联防联控。诉调对接,在法院诉讼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将人民法院的审判专业优势和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引导职工当事人、企业当事人自愿配合庭前调解,积极促进劳动争议案件稳定化解。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优质化”。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跟进案件进度,督促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按照规定在案件办结后,及时结案、立卷归档、申报案件补贴,提高案件结案率、经费使用率。重视受援人回访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今年以来,山东临沂罗庄区总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00余案次,提供法律宣传、咨询、讲座20多场次,惠及职工3200余人,打造了为职工说话、为企业减压、为党政分忧的金字品牌。

编辑:石婷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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