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人报讯 (通讯员 周德清 记者 朱波) “律师,请问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我的工资怎么办?”“你好,请问工会法律服务是免费的吗?”日前,在南京市浦口区人社仲裁部门的区总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前,不断有职工群众前来询问。
记者在该工会法律服务窗口,正巧遇到一位周姓职工前来请求法律援助。他向窗口值班律师反映:自己从应聘入职到离职期间,一直在一家药房江浦店从事药品快递员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除春节外全年无休,但是该药房却要求职工与多家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律师告诉记者,为了缩减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工龄,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中途没有任何离职的情况时,把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停地更换劳务派遣公司。本案的焦点是滥用劳务派遣,不停地更换劳务派遣单位,到底哪家单位是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承担责任?律师认为,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只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才能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主要工作岗位采用自主招聘,然后将招聘的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打包给劳务派遣公司,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切身利益,也严重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为打通工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浦口区总工会聘请专业律师在区仲裁部门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窗口,由法援律师轮流“坐诊”,对前来咨询和寻求法律帮助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职工群众权益保护的最前沿,让他们零距离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举很受职工群众欢迎,每天前来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有十几个。”南京市浦口区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年10月工会法律服务窗口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达260人次,焦点主要集中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同时,为困难职工或农民工免费开展工会法律援助59件或起,主要涉及工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方面,通过仲裁、诉讼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达110万元。
据了解,工会法律援助窗口前移作为浦口区总工会年度创新项目,还被纳入浦口区2020年法治浦口建设十件实事之一。目前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有“两级”维权组织:一是区总工会成立的“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分部”,二是在区总推动下,街道和开发园区工会成立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由区总安排律师联系相应服务站,以开展线上法律咨询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