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工会协力助职工维权 鄂州近半劳动争议案开庭前止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中华、通讯员张先驰、胡倩)“没想到二次上诉,不开庭就解决了问题。”近日,49岁的陈某连续3月拿到1500元失业保险金。10月底,原单位3.8万元解雇赔偿金已足额到账。这是鄂州试点“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创新取得的新成效。
陈某原是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一家企业的司机,今年6月与公司管理人员发生口角被开除,且分文不赔。陈某不服,向鄂州市华容区法院起诉。区法院一审裁定,企业解雇陈某需支付赔偿金2.01万元。陈某认为自己工龄长,赔偿太少,继续向鄂州市中院提起上诉。与以往不同,市中院并未直接立案,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接到委托,调解员高原走访后召集双方调解,陈某和企业各退一步:企业一次性支付陈某赔偿金3.8万元,并为陈某提供失业证明。调解协议书经鄂州市中院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以前工会调解不具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或赖账,就无法保障协议履行。”高原说,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为工会调解赋能,让工会化解劳动争议更有公信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李志伸说。
去年,鄂州成为全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示范城市。今年5月后,鄂州整合市区两级工会和法院资源,创新“驻点+流动”、“预约+上门”多样化调解模式。半年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件次,结案19件,8件次案件止步开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