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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标准要求,谁来求情都不行!”在内江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中,针对有企业方托人求情,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均给予这样的明确答复。5年来,有3户企业和2名企业负责人在推荐先进时因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未达到相应等级被否决。
“我们这是为提升‘协商’等级而将以往职工之间收入的‘失衡’修正过来。”内江市水务公司副总经理徐粟鸣在接受采访时说,在2012年公司行政方与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内退职工”职代会代表提出,近几年企业通过“协商”年年为在岗职工涨薪,但未考虑过他们的工资增长。公司行政方和工会研究后,决定安排“内退职工”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让他们赶上涨薪的“幸福班车”。
“根据测评结果,仅在2015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中,就有10户市企业因职工满意度得分太低由A级降为B级。”内江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刘衍茂介绍,市总工会把职工满意度作为检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标准。
截至目前,内江已在全市开展了五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考核,并强化刚性约束。2011年,该市某企业负责人因不愿接受等级评价和考核,被取消了当年行业评先的资格;2012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一票否决”某出租车公司申报四川省交通系统和谐企业的资格。2013年,这家企业主动上门找到工会要求提供相关指导开展“协商”,随后也签订了该市出租车行业首份工资集体合同。
据悉,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已纳入了《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年—2018年)》和省总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2014—2017年工作规划》。等级评价体系也被纳入内江市“十三五”规划和内江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方案。“‘十三五’期间,内江市总工会将进一步深化等级评价体系,着力构建内江和谐劳动关系。”刘衍茂如是说。(杨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