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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停产企业里的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7-06-02 07:14:3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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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牟平区一企业即将停产,在职工安置问题上与职工产生分歧,当地工会紧急介入,为职工争取权益——

一场停产企业里的集体协商

中工网记者 杨明清 中工网通讯员 宋洁 杨爱琴

  “现在我不愁找不到活干了。”一直待岗在家的杨理楠日前参加了“阳光月嫂”家政培训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工会真行!”这名年轻的女工说起工会时充满了敬意:帮她和工友们向公司争取到了待业工资,又给他们联系培训机构让他们免费参加培训,还帮他们找工作……

  杨理楠是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某饮料公司员工。该公司今年停产后在安置职工问题上与职工产生分歧,区总工会紧急介入,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开展集体协商,避免了一场劳动纠纷。

  企业停产,职工怎么办?

  2017年2月初,牟平区某饮料公司所属的集团总部调整生产策略,决定饮料公司生产线停产,从3月起全年不接订单,并要求全体130余名职工去上海、济南工作。然而,职工大多是当地人,要离家去外地工作,普遍有抵触情绪。

  劳动纠纷一触即发。

  公司工会王主席立即向牟平区总工会报告了这一情况。

  区总在了解情况后,建议公司工会立刻与公司行政方开展协商。区总指导公司工会在当面征求职工意愿的同时,还利用公司钉钉群和微信群收集职工的诉求。同时,帮助企业工会收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地平均工资和物价指数、同行业工资涨幅情况等信息,为接下来的协商做准备。

  准备就绪后,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公司行政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公司行政方接受要约同意开展协商。

  然而,首次协商并不顺利。根据职工反映的意见,企业工会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将职工转岗变为待岗;二是提高职工待岗收入。行政方不同意,主张鼓励职工到外地工作,并承诺在原来工资基础上,每天发放30元补贴。

  双方各执己见,第一次协商无果而终。

  谈判,退场讨论,再谈判……

  第二次协商在3月19日举行。

  一开始,协商双方仍坚持此前各自的主张。

  眼看协商又要陷入僵局,这时,公司行政方抛出了一个“最后方案”:同意职工提出的将转岗变为待岗的要求,但是工资要按照本地最低标准发放。

  “公司做出了让步,这让我们心里松了一口气,但工资标准我们很难接受。”一名参与协商的职工代表说,如果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待岗生活费,缴纳完五险一金后职工拿到手的也就五六百元钱,养家糊口都难。

  职工方代表要求休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退场后迅速进行讨论,之后一致认为,公司给出的工资太低。

  “根据工会此前了解的情况,集团总部只是区域战略性调整,而非经营困难,今年集团企业产值相较去年还在稳步增长,在行业内都是首屈一指的。”一位工会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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