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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议题:高温津贴”
——目击南京花旗营汽配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日前,在104国道旁的一间会议室内,南京花旗营汽配城企业方与职工方就2017年度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涨幅、高温补贴、加班工资及福利待遇等6个热点事项开展了集体协商。
协商中,以南京花旗营汽配公司总经理王文怀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和公司工会主席赵庆明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的10名代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状况等相关因素,并参照本行业工资指导标准展开充分协商。
议题一:工资增幅统一标准?
职工方首席代表赵庆明首先发言:“我第一个要谈的是2017年度工资涨幅问题,也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在协商之前,职工方深入街区各家商户,对职工的工资涨幅期盼做了调查,职工对工资预期涨幅一般都在8%~10%。据我们所知,汽配城各家商户效益普遍不错,8%~10%的工资涨幅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工资涨幅统一定为8%~10%不合适。”企业方首席代表王文怀回复说,企业方对汽配城商户老板的意见也做了调查,事实上,各家做各家的生意,每家效益不同,不好用一个标准来定工资。我们不仅要考虑职工的心理需要,也得保证商户有信心将自己的商铺做好、做强。如果一味要求涨工资,导致企业难以为继,我相信这也不是职工所期望的。据我们调查,效益好的商户愿意给出8%的工资增长率,效益不太好的愿意增长5%,效益确实不太乐观的,不予增长,我认为这是符合实际的。”
话音刚落,职工方代表朱德兴说:“王总的话,职工方表示理解。协商的目的就是谋求企业和职工实现双赢,既然每家情况不一样,也的确需要区别考虑。不过有的商户上半年的效益不太好,不代表下半年的效益也不好。对于这些商户,工资怎么涨是可以灵活变通的,若年底效益还可以的话,可以给职工发放年终奖,我觉得职工也可以接受。请企业方考虑……”
议题二:高温津贴该不该发?
“进入下一个议题:夏季高温补贴的发放。”职工方代表刘莉说:“根据江苏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企业应按此标准支付高温津贴。”
对此,企业方代表程顺仁有不同看法:“据我所知,汽配城职工大多是室内作业,且有空调,温度都能降到33摄氏度以下,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不能以偏概全。”刘莉表示:“仍有一些职工在室外作业,不能让他们拿不到高温补贴。此外,即使汽配城室内有空调,也不一定都把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我建议依法给职工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支付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