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景双善)针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面临的“工资低、晋升难、人员流动大”等问题,乌鲁木齐市总工会日前印发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据介绍,办法规范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录用、薪酬保障、考核管理、教育培训、职业发展等内容。并明确提出,对年度考核优秀者可选任为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选任到区(县)总工会相关管理岗位工作。
据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古丽其娜·沙吾尔介绍,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待遇偏低、晋升渠道不畅通等现状,2013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总已3次修改完善聘用管理办法,使其更加符合实际、管用有效,达到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促进基层工会建设等目的。
目前,乌鲁木齐市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16人,分布在各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和工业园区工会。办法提出,确保每个管委会(街道、乡镇)配备1~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打造一支“离不开、信得过、留得住、管得好、转得活”的专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
据了解,“刷新”后的办法有3个突破:一是在薪酬待遇中首次参照工会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等级设置6个职务等级晋升档次及薪级工资标准,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待遇,畅通职级晋升渠道。二是自2020年1月起,将在以往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基础上,增加住房公积金。三是工龄工资由原来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同时,规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和保障随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此外,办法对带薪年休假、考核奖励也有了明确要求。明确凡是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合格以上者可奖励3000元等。对工作一贯表现优秀且工作满3年以上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拔进入市总优秀人才库,作为评先选优和向各级工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的人选。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表现优秀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推荐为市、区(县)两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断拓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
办法要求各级工会要树立高度重视、关心关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鲜明导向,帮助和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家庭帮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