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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一企业和职工就疫情期间是否裁员、工资支付等问题开展协商。现场,企业表示:不裁员且工资照发;职工承诺: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企业与职工达成了“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共同约定。
“我们希望企业在订单减少的情况下不要裁员”“希望能支付湖北籍职工居家隔离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
4月11日,在福建峰亿轻纺公司,“‘疫’路‘协’手 共克时艰”特殊时期“共同约定行动”暨2020年集体协商现场会举行。5位职工方代表与6位企业方代表坐在一起,就疫情期间是否裁员、工资支付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这是福建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冲击开展的“共同约定行动”,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作为一家集织布、印花、绣花、服装生产、外贸出口为一体的工贸企业,峰亿现有410名职工,其中399名已经返岗复工,复工率达到97%。然而,受疫情影响,国内外市场受到冲击,企业也面临着订单取消、暂停等发展难题。“我们当前最担心的是公司会因为订单及业务量的减少而进行裁员。”职工方首席代表、企业工会主席黄大鹏第一个发言,表达了多数职工的担忧。“目前,在公司职工中,老员工占90%,他们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我们希望公司承诺在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延迟复工后不裁员。”
据了解,该公司有54名职工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后,这些职工都有不同程度的延期复工情况。来自湖北省老河口市的张雪丽便是其中一员,作为职工方代表,她向行政方提出:照常发放延期复工人员工资。
“企业理解职工的担忧,更感激各位职工多年来对公司发展做的贡献。”职工代表提出的要求,都得到了企业方首席代表廖祖涛的正面回应。他表示,为了留住人才,企业方同意职工方提出的意见,承诺在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裁员,也同意向延期复工职工支付基本工资,同时免费为职工提供返厂后隔离期间的一切生活物资保障。“也希望职工们能够建言献策,为提高企业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出好建议,与企业共渡难关。”廖祖涛说。
企业方代表还向职工方代表提出,不要因为疫情消极怠工,要严格遵守上班考勤制度,保证车间劳动生产率,确保现有外商订单保质保量发货。
这些要求得到了职工方代表的肯定答复。“企业能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保证职工工资,并且承诺不裁员,这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一定会振奋精神,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与企业携手共克时艰。”职工方代表徐革权表示。
“工会也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岗位练兵等活动,带领职工不断充实自我,学习新知识,提升素质,引导全体职工与企业共应危机、共谋发展。”黄大鹏表示。
最终,协商双方达成不裁员、工资照发的共识,并签订集体合同草案。由于目前处于防疫特殊时期,尚不具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条件,因此,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群组等形式,将合同草案发送给职工,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通过厂务公开栏向全体职工公示。
日前,泉州市总工会发布《关于开展加强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开展职企协商行动,确保劳动关系和谐有序。接下来,泉州各级工会将积极推广“共同约定行动”,让更多企业能够通过协商与职工同心同力,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