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青海西宁4月16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4月15日,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通知》,从4月20日至5月19日,青海工会开展以“战疫情、促发展、保权益、构和谐”为主题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
据介绍,青海各类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企业与职工深入沟通协商,相互理解,共渡难关。通过及时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和规范集体协商制度,有效解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劳动关系各方面问题,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约对象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或区域(园区)以及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或区域(园区)。
青海省总权益保障部部长李廷生表示,集体协商要约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将稳岗就业、薪酬福利、工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轮岗轮休、职工培训、用工方式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作为要约主要内容,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调整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据介绍,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青海将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尤其是上一年度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以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
此外,青海还鼓励各类企业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按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求,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把技术工人平均工资水平、工资增幅、技能工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职称评审、技能培训、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