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4月22日电 辽宁省锦州市总工会通过抓建档、抓评选、抓宣传、抓引导、抓服务,使劳动模范从评选、管理、宣传及发挥作用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锦州市总工会从2013年起就建立了各级劳动模范数据库,详细录入劳动模范姓名、职务、单位、出生年月、荣誉基础、是否患大病等信息。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保持劳模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做到劳动模范情况清、底数明。
他们在劳模评选上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把为锦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推选出来;在评选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严格履行不落项,确保评选质量。从锦州市总十七大以来,共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等国家级荣誉66个、省级荣誉265个、市级荣誉1733个,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没有出现有背劳模荣誉的问题。
锦州市总高度重视劳动模范的导向力量,设置专项经费在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近三年来在省、市媒体宣传各级劳动模范百余人次。
锦州市总工会搭建多个平台引导、鼓励、支持劳动模范立足岗位做贡献。组建劳模(高技能人才)志愿服务队10支,开展送技能进企业活动。市总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协调劳模(高技能人才)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订单式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两年来对接中小微企业17家,解决技术难题32项,技术传帮带300余人。举办“劳模进校园”主题教育、名医名师志愿服务等活动29场次,受益群众达3万人次;加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省、市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91家,累计完成创新成果239项,评选出职工“五小”创新成果235项,累计创造经济效益5亿元。近三年来,市总共下拨省市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支持资金278万元。
锦州市总工会每年定期对全国、省部级、市级劳模进行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各级劳模生活困难信息和愿望需求。对确有困难的劳模按规定发放困难帮扶金;在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做好走访慰问劳模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温暖;协调安排国模和省模参加全总、省总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市级劳模进行健康检查、疗休养活动、荣誉津贴发放、取暖费报销和困难帮扶工作。(顾威 鲍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