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数量大
不少机构暂停医疗鉴定
在正常情况下,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受理的医疗损害鉴定案量稳定在500件左右,每年结案100多例,退案近300例。
“退单也是无奈之举,我们不能只看数量,不看质量,保证专业性永远是第一位。”在采访过程中,罗斌不止一次强调专业的重要性。他说:“医疗损害鉴定不是‘是’或‘不是’的问题,而是要在有限的人力资源下,把每一个案子做细、弄清楚,这样才能办成铁案。前面做得不好,后面再次鉴定就会难上加难,也会浪费很多司法资源。”
罗斌是这个领域的专家,聂树斌案、乌坎案等大案要案中都有他的身影,除了专业水平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待任何案件都想得细、做得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罗斌经验丰富。2017年,湖南衡阳某案,罗斌作为鉴定负责人出庭作证。因涉案人数多,共9位律师轮流向其发问,那天光在庭审上花费的时间就有7个小时。
“中午休息吃个盒饭,下午继续。”罗斌回忆当时的情况说,“要把问题想得细,才能回应每个问题,不被别人问倒。这就需要前期做大量的准备工作,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想到别人想不到的。”
“我一直告诉年轻人,对待鉴定案件,要想到随时出庭作证。不要怕出庭作证,真理都是越辩越明的。作为鉴定人,专业问题想透了如实回答就好。”这也是罗斌一直以来的做事准则。
数据显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接受委托的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数为:2013年受理472件、退案260件;2014年受理463件、退案272件;2015年受理457件、退案232件。
“2016年、2017年,因鉴定中心多人辞职,案件又积累过多,只能少量受理部分法院委托的医疗损害案件。”罗斌说。
同样,南方医科大学鉴定中心接收全国各级法院的医疗损害鉴定案件委托数量仍在逐年增多,2013年至2017年,收案数量分别为320件、323件、372件、398件、318件;退件数量分别为156件、217件、207件、225件、201件,退件数几近三分之二。
“退案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鉴定材料不完整且无法补充,二是原被告双方的争议为事实争议或行政机关司责,超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范畴。”岳霞说。
据了解,因案件量大和案件处理周期长,为清理积压案件,在与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司法局、市各级法院协调、沟通后,南方医科大学鉴定中心遵上级管理部门意见,于2017年上半年停收医疗损害鉴定类案件。而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早在2016年开始就暂停了医疗损害鉴定的受理,至今没有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