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投诉多
两头不讨好间或遇“鉴闹”
“我们鉴定中心收到的投诉中,有80%的投诉都与医疗损害鉴定相关。”罗斌无奈地告诉记者,“鉴定结果对哪一方不利,哪一方就会有意见,有时候甚至医方和患方都不满意。”
鉴定结果如果对医院不利,医院会找很多专家在法庭上去与鉴定人员争论;鉴定结果对患方不利时,有的患方会直接无理取闹骚扰鉴定人员。
罗斌向记者出示了几张他被投诉的文件来函。每逢被投诉,他需要把情况重新描述出来,做出书面解释,无形中又增加了工作量。
这种投诉还算是文明的,鉴定机构最怕的是有些患方失去理智,从“医闹”变成“鉴闹”。
“如果医院确实没有过错,我们在确定医院没有参与度(参与度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记者注)时,有的患者会非理性地进行‘鉴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慧君曾对医疗损害鉴定之难发表过看法。
作为国家级鉴定中心,中山大学鉴定中心接收到许多疑难杂案,也常碰到“鉴闹”。
“在听证会上,让专家、医方和患方一起面对面地谈,这样可以听出争议焦点,兼听则明,这是比较合理的方式。可是,现在很多专家都不愿意在患方面前露脸,因为患方情绪激动会做出很多不理智的行为。”罗斌告诉记者。
2016年,罗斌曾请中山大学医学院放射科的某位教授协同会诊,对鉴定案件出具专业意见。哪知当事人找到这位教授,三番两次地闹,还声称要拿汽油淋人。这事导致那位教授连家都不敢回,对上班充满畏惧感。
“我们年轻人如果碰到威胁、恐吓这样的事情,肯定吓得不知道如何应对。”作为罗斌的学生和助理,陈燕嫦在佩服罗斌身经百战之余,想起这种事还是有些担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实务中,医疗损害鉴定还存在更多深层次问题。比如,听证会的必要性,如果当事人参与度低,则医患双方存在对鉴定过程不清楚、对鉴定结论不理解等情况;再比如,医疗损害鉴定程序的启动问题,目前当事人无法启动鉴定,仅有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且被拒绝后再无救济途径。
是否需要强化当事人鉴定程序启动权?是否将听证会作为固定程序具体化?是否可以实行异地鉴定等?相关专家认为,目前,制定更加科学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迫在眉睫。只有改善医疗损害鉴定的运作模式,优化鉴定程序,才能让这项关乎重大民生的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
“解决医疗纠纷是一个痛苦的问题,但需要在痛苦中往前推。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医疗纠纷涉及人身基本权利。”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教授、从事医事法学研究的宋儒亮博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