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方法“套路化”,新技术用不好,新问题发现不了
“督查方式:1.查阅资料。各乡镇(办、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督查组要求,提供各类文件、报表、台账等。2.开展座谈。根据督查需要,组织各级驻村工作队及相关干部开展座谈。3.实地调查……4.问卷调查……5.随访暗访……”这是湖北省一个市的《精准扶贫督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5种督查方式。对比其他省市一些地方、其他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方案,表述大多与此大同小异,基本囊括了常用的督查检查考核方式。
这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多是在长期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只要与时俱进补充完善、因地制宜用好用准,都能发挥其效用。但应该注意到,方式和手段没变,督查检查考核对象却早已不同往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一位退休老干部说,几十年前没有电脑打印复印,检查时可看的文字材料少之又少,仔细查阅真能发现问题,也不会花多少时间。可现在文字材料堆积如山,如何高效看到真正该看的材料,又如何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福建省一位参加农村联合督查的审计干部反映,有的督查检查考核组的成员看不懂台账特别是账目,甚至发生被村会计蒙住的事情。
近年来,很多地方、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也重视起了新技术手段,一些地方的考核方案中频现“大数据”。可“大数据”究竟是什么,说得清楚的人不多,能用好的人更少。
当督查检查考核方式的“套路化”与标准确定的不因地制宜碰到一起,难免出现数字注水夸大成绩、故意造假隐瞒等问题。
在四川省西充县政府网站挂出的一份某乡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方案中,竟然把“迎检”列为督查内容之一,提出“乡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以贫困人口退出为目标,组织1至2次集中督查,查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档案、退出满意度,宣传政策,演练群众迎接检查及评估的准备情况”。
“演练群众迎接检查及评估的准备情况”,真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迎检”的招数高过了督查检查考核的水平,一些不合时宜的方式还能发挥多大作用?
对此,宋伟建议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如《通知》所提出的,“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