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猪产能恢复政策基础
8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举措。在国务院的部署下,各部门政策密集出台,瞄准“有钱养、有地养、运得出、供得上”全方位发力。
“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在继续推进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拟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并启动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对2020年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给予一次性补助。”彭绍宗说。
姜大峪介绍,针对非洲猪瘟对生猪生产造成的影响,中央财政出台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的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养猪企业扩大规模和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同时,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并要求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进一步夯实生猪生产发展基础。
“依法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利于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产业平稳健康绿色发展。”苏克敬指出,生态环境部将联合农业农村部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绝不能打着环保的旗号,借改善环境质量之名,随意扩大禁养区的范围”。同时,将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针对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和限制散养户等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核实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情况。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好现行的支持政策,比如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作为养殖用途也不需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在用地上就是要切实保障生猪生产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高永说。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当前生猪和猪肉价格波动情况,及时组织对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检查。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报告一起,绝不姑息。”陈志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