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务尽,扫黑必须打掉“保护伞”
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陈宝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江西省宜黄县纪委监委把惩治基层“微腐败”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向群众讲解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和举报公告。李明珠 摄
除恶务尽,扫黑必须打掉“保护伞”。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民意的背后,折射的是群众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关系网”的恨之入骨。必须彻底扫除那些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扰民害民的黑恶势力,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还基层群众长久的和谐安宁。
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人“罩”
前不久,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该案主角林德发、林风父子,分别是福清市原人大代表与原政协委员,林风还是阳下街道北林村原村委会主任。父子二人不仅涉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滥伐林木、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还拉拢腐蚀当地数十名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
强抢工程、强占项目、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围堵斗殴……梳理近期媒体曝光的涉黑涉恶案件,不难发现,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多数是背后有个别腐化变质的党员干部为其撑腰、提供庇护。
在种种“保护伞”情形中,充当“中间人”最为典型。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为“保护”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竟然充当“掮客”或居中调解,使其逃避应有处罚。
“一个在假释考验期内又故意伤人致死的罪犯,竟然被取保候审,长期得不到依法查处”“一个农村棋牌室,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大肆违法乱纪”“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的关键物证和案卷莫名丢失”……今年1月,媒体曝光了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罗氏兄弟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内幕,而其“靠山”,竟是29名民警,且其中不乏“中间人”。罗氏兄弟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徐明相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服刑一半获假释后不久,又与人斗殴致对方受伤死亡在逃,2年后被公安部门抓获并移交原办案单位——清城区分局松岗派出所。但该派出所副所长蔡某不仅不依法调查取证,反而安排民警邓某主持调解伤人致死案的经济赔偿,并隐瞒了徐明相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的情况。不仅如此,蔡某还违规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徐明相长期逍遥法外。
个别党员干部平日与涉黑涉恶人员称兄道弟、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当对方遇到问题时,通过通风报信、四处说情、暗打招呼等方式“帮”一把, 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2018年4月2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曝光了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平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感谢费”等问题。邹平任职期间,与涉黑涉恶人员郭华交往颇多。他受郭华之妻请托,给市公安局某分局打招呼,帮助因参赌而被抓的郭华免予处罚并被释放。他多次接受郭华其他请托事项,为其帮忙,收受巨额“感谢费”,并在郭华处投资放高息获利230万元。目前邹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更令人发指的是,个别党员干部成为黑恶组织的一员,甚至“导演”涉黑涉恶的相关活动。
江苏省涟水县红窑镇黄锅甑村党总支原书记朱中华在任期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培植个人势力,殴打、恐吓、威胁村民,不择手段聚敛钱财、侵吞扶贫资金。村民称其为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对他深恶痛绝,却又敢怒不敢言,直到他被立案审查。
在一些农村地区,一些黑恶势力借助家族、宗派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操纵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披着“合法”的外衣来为个人、家族谋取非法利益,有个别党员干部,也牵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