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强调,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能不能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此次扫黑除恶的关键。”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抓住“保护伞”,就可以牵住扫黑除恶的“牛鼻子”,对黑恶势力形成震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黑恶势力之所以能为害一方是因为有“保护伞”,使得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
当下,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的重中之重,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厉查处,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陕西省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纳入责任目标考评,强化评价激励。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双向联系、协商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行动。
在保持对涉黑涉恶腐败“严打”的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显得更加迫在眉睫。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认为,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这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之举。“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这些战斗堡垒如果出现了空心化、软弱涣散的情况,一些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往往会乘虚而入。所以,我们现在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扫除基层黑恶势力以及背后的‘保护伞’,使基层土壤能够涵养生态、能够净化和恢复。”
规范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管、约束,也是防止滋生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效手段之一。采访中不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应该进一步厘清农村基层干部的权限,织密权力监督网络,让权力“晒”在阳光下,让黑恶势力无 “伞”可遮。
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福建农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建平认为,群众参与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扫黑除恶“一盘棋”。他建议,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给群众吃下定心丸,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积极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无处藏身。(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陈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