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实为“借黑生财”
有专家表示,黑恶势力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其滋生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一些基层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贪腐势力。黑和腐,有时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涉黑涉恶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
有的党员干部甘愿被“围猎”、被拉拢,沦为黑恶势力的“工具”,把公权力用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上。广东省从化市新城派出所原所长邝伟强多次收受当地特大涉黑组织头目黄建堂贿赂,不仅放任其开设赌场,还为其赌场提供“保护”。
有的党员干部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借黑生财”。山东省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利民不仅徇私枉法、收受贿赂,而且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非法开办的投资公司高息存款28万元,获利7.48万元。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翁鸣说,有的干部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了“保护伞”。
由此可见,一些涉黑涉恶人员之所以敢一路黑下去、恶下去,就是抓住了个别党员干部毫无节制爱财贪财的弱点,盯上了他们手中的权力,将他们变为黑恶组织的“傀儡”。
一些“黑老大”热衷于追求政治光环,也是从权力变现衍生而来的。他们向手握重权的个别党员干部索“帽子”、要“位子”,把“当官”视为“护身符”,以此来遮掩自己的卑劣行径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而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而个别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臭味相投,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这些腐败分子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也很有可能为黑恶势力渗透政治领域提供便利。
此外,个别基层干部不正确履职履责,对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敢抓、不敢管、不愿得罪,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