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专业队,打击“保护伞”
深圳市多名公安系统干警为暴力催债团伙充当“保护伞”,共21人被逮捕(含10名警务人员),一名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10类打击重点,建立突击队直查、组织分片联系室督查、建立办案协作区联查,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挖”掉了一批背后的“保护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省纪委监委集中精干力量,组建了打“伞”专业队,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及其工作人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省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建立重点问题线索督办清单,及时到所联系地区或部门开展实地督查,重点督查了惠州市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涉恶问题、汕头市某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涉恶问题等10起典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省纪委监委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整合机关、派驻机构、镇街纪委力量,打破行政区划和管辖层级,以案件为导向、审查调查组为单元,对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地区和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或交叉办案;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授权,审查调查组直接对县级纪委监委领导负责,破解基层不敢、不会、不想办案的难题。
扫黑除恶不力,严肃问责
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恶势力因纠纷发生枪击事件造成多人伤亡后,省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立即到潮州市实地督导,推动潮州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调查,共对37名失职失责人员进行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17人(组织调离1人)。
《广东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为了将政治承诺落到实处,省纪委监委对全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
今年6-7月,省纪委监委带队的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第三组进驻佛山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34个,收到举报线索173条,其中有效线索147条,移交省扫黑办处置1条,移交佛山市扫黑办处置146条。
省纪委监委还出台了《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联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固定联系2个县级纪委监委、2个镇街纪委,并各选择1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线索进行督办,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打“伞”工作。
在省纪委监委的强力推动下,全省摸排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数平均每月增加35.0%、查处问题数平均每月增加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