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网店餐馆无证销售
【热点关注】配售成风,药酒可以这么卖吗?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 旭 工人日报—中工网通讯员 何 强
人参、鹿鞭、海星、枸杞……76岁的黄德荣退休后对药酒养生上了瘾。他从网络、养生书籍中查询各种配方,再买来高度白酒自己泡制,厨房里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药酒罐,有壮阳补肾的,有祛寒散湿的,还有温通血脉的,老友都叫他“黄药师”。4月26日,因“补得太狠”导致血压飙升,中风住进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悔不当初。
近几日,“鸿茅药酒”事件引人关注。在现实生活中,像黄德荣这样自制药酒的人不在少数,而且许多药店、餐厅里也有药酒出售,这些药酒都打着保健养生的旗号。专家提醒,药酒如果喝得不科学,反而会伤身。
无证销售,饮用者多为男性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北街一家东北菜馆内,3个半米高的透明酒缸摆在了门口的收银台上,缸中深红色、金黄色液体里混搭着人参、海星、枸杞,以及记者叫不上名字的10多种不明药材。服务员见记者对药酒感兴趣,凑过来说:“从左到右分别是28元、38元、58元一两,滋阴壮阳、美容养颜。”据服务员介绍,这款以中药材为主的药酒配方,是由老板自己研究出来的,购买的人非常多,还有回头客。
药酒是中药的一种传统剂型,将中药饮片和酒按一定比例融合而成,通过内服或者外用以达到防病治病、保健强身的目的。目前市面上的药酒品种较多,粗略统计有千余种,药酒的概念也变得更加宽泛,根据其中药饮片的不同,可细分为中药酒剂、保健酒、药食同源酒等不同类型。其中,中药酒剂具有药物的基本特征,有明确的功效主治、用法用量和禁忌症,必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
记者采访沈阳市多家小型餐馆发现,许多饭店都有自制的药酒,然而却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记者走访东北大药房、维康大药房、成大方圆药店等多家药店,一些滋补的中药,不拿处方就可购买。
在多个电商平台上输入“药酒”二字,会跳出不少搜索结果。一家知名电商平台上,某食品专营店销售杜仲、淫羊藿、黑玛卡、白术等39味中草药作为泡酒料,而该商家认证的资质仅是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铺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各味泡酒料月销售额为500笔左右,有子女给父母买的,妻子给丈夫买的,最终饮用者为中老年人,男性占8成以上。
沈阳聚康堂大药房负责人陈亮告诉记者,由于泡酒的中草药材购买方便,网络上、广告中对药酒功效的宣传神乎其神,致使许多人泡制或购买后多当保健品来饮用。
药酒是药不是酒
店家种种关于药酒“补身”的方子,真的靠谱吗?
药酒是药不是酒。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明确说:“药酒是药,是用来治疗疾病的。药酒包含有酒和药物的双重功效,中药多是补虚扶正、调和气血、平衡人体阴阳的,酒能行血脉、通经络,二者融为一体,相得益彰。身体没病最好不要服用药酒,确实想饮用药酒的人最好先咨询医生。”
这些线上线下的药酒商家,可以进行这样的销售吗?据了解,作为保健食品,要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生产和销售。作为药品,则要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向国家药监局申请,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取得批准文号才能生产、销售。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未经许可的自制药酒销售涉嫌违法。若商家未取得相应许可而擅自出售自制药酒,用于治疗病患或对外出售,产生盈利,可能影响到一定群体的人身安全。如因其药酒导致群体性不良反应后果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不以盈利为目的,但给他人喝了自制药酒,出了事也要摊责。
64岁的王健听老乡说用蜈蚣、蛇、蝎子等珍贵药材泡酒,对风湿性关节炎有奇效。王健泡酒后感觉见效,便分给了同一小区的老陈,结果老陈喝完脸色发青,心跳加快,家人送到附近的医院,经过急诊科洗胃、催吐、输液治疗,才恢复意识。急诊科医生说,药酒里可能含有“草乌”成分。草乌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能祛风湿 、散寒止痛,但浓度稍高一点就会中毒。老陈女儿将王健告上法庭。王金海表示,无论是有偿行为还是好意施惠,都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
科普和监管同时跟上
记者随机采访了13位家庭泡制药酒者发现,9位是按着亲朋好友的方子来抓药泡酒,仅有4人是根据病症到医院咨询过专业医师后才泡的药酒。
沈阳市食药监工作人员提醒,通常药酒分为治疗性药酒和滋补养生性药酒两类,前者有特定的医疗作用,主要依据医生的处方或经验方配制,有着显着的治疗效果,但服用方法严格,只有少数才能在日常生活中饮用。在购买成品药酒时,除要熟知各种药酒的功效外,还应根据个人的体质来选择。
辽宁某三甲医院中医科医生刘杨说,中华医学会于2011年1月发布了《中医养生保健药酒技术规范》,对中医药酒的应用原则、应用范围、操作方法、禁忌证、注意事项等都作了详细说明。
王金海呼吁说,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没有资质的饭店、网络销售商全面审查,发现问题的商家,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对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