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特别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全面领会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总的思路是,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
● 要着力推进理念融合。从思想深处、从根子上打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基础,推动文化和旅游深融合、真融合。树立以文促旅的理念、树立以旅彰文的理念、树立和合共生的理念。
● 要着力推进职能融合。编制好落实好“三定”规定;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好方向和目标;整合好已有工作抓手。
● 要着力推进产业融合。要积极寻找文化和旅游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新增长点,促进业态融合、产品融合、持续释放大众文化和旅游需求。
● 要着力推进市场融合。要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监管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促进市场主体融合、市场监管融合,全力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
● 要着力推进服务融合。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设置,统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 要从工作层面、渠道方面、载体方面着力推进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融合。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既是大课题又是新任务——
一是要尊重规律。要深刻认识到,文化和旅游有可以融合的一面,也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一面,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一定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坚决避免片面强调特殊性和完全忽视特殊性两种倾向。
二是要因地制宜。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要依据资源禀赋、立足区位特点,走特色化发展、差异化发展道路,不搞“一刀切”,不能“一窝蜂”,防止照搬照抄、简单模仿。
三是要稳中求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需要奋力推进,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融合到什么程度、产生怎样的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既要反对保守、不作为,又要防止冒进、乱作为,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四是要鼓励创新。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特别是基层一线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同志要积极探索,敢于摸着石头过河,从实践中找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坚决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要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统领文化和旅游工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对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应有贡献。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创作、演出、展览、宣传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良好氛围。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发挥文化和旅游扶贫优势,坚持定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在提高艺术创作质量上下功夫
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引领艺术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着力出政策、把方向、给支持、促传播,努力在出精品、攀高峰上取得新突破。 要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健全“规划一批、创作一批、演出一批”的艺术创作规划机制。要实施精品战略,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和重大艺术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好主题文艺创作和展演活动,特别要精心组织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重大文艺演出,早点动手、早做准备,拿出更多时间磨设计、磨本子、磨气势,打造出高水平的大制作。办好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示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艺术事业发展的优秀成果,展示国家文化形象,践行“人民的节日、艺术的盛会”办节宗旨。以高标准抓好文华奖、群星奖评奖,提升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方位做好节目审核把关、演出场馆安全检测等工作,确保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现场安全。推动全国重点现实题材作品创作,继续办好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作品。要强化艺术行业管理,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加强对民营文艺院团的指导和扶持,推动艺术行业做优做强。要深入实施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一带一路”国际美术工程,推出一批优秀美术作品。加强对艺术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健全专家评价、观众评价、市场评价相统一的评价体系。
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和厕所革命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补齐短板、融合共享、全域覆盖”,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转型升级。
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贯彻落实。要着力补短板,完善公共设施网络。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好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按时保质完成2019年建设任务,提倡实用、避免奢华,把好事办好、把短板补齐。进一步增加中西部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等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要着力提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乡镇文化站服务效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沉睡”问题。推动将部定点扶贫县打造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发展示范县。深入推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进展如何、成效如何,要有量化指标。探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新思路、新途径,促进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优质化要求。统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整合数字文化资源,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提高服务的丰富性、便利性。
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遗传承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要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加快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统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发展。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确定工作,力争良渚遗址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要坚守文物安全底线,严打文物犯罪,开展国家文物安全督察试点,切实做好博物馆安全工作。要盘活用好文物资源,继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实施力度。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坚持“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的工作思路,着力保护传承实践、传承能力和传承环境,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要完善非遗保护体系。做好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推动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做好太极拳申遗工作。继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加强记录成果的传播利用。要加强传承实践能力建设。深入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紧扣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研培质量。着眼可持续发展,推进传统工艺振兴,改进设计,改良制作,改善功能。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相衔接。要加大非遗阐释传播力度。组织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办好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原生民歌节、表演艺术类非遗区域性会演等活动,推动中国传统节日振兴。要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加大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阐发力度,为旅游发展注入更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同时发挥旅游业的独特优势,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基础建设,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支撑。
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推动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落实。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投融资促进计划,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完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第十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轮值主办工作。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培育新型消费模式。要努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研究制定扶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努力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体系。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推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促进旅游产业数字化发展。引导各类产业园区健康发展,发挥好集聚效应。扎实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文化产业带建设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发展。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深度对接,实施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实施“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促进计划。加强手机动漫国际标准推广应用,做好数字艺术展示两项标准在国际电信联盟立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