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监督管理现代化,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和裁判权威,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
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也离不开监督管理的现代化。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目标和价值追求,坚定不移夯实监督管理制度基础,努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深化审判监督改革。改革创新审判监督机构体系,省法院对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相关部门进行功能职能重构、分案方式调整和人员重组,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的监督纠错功能、指导规范功能、社会治理功能、监督衔接功能、责任评价功能、法定程序功能,最大限度释放审判监督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制度价值,引导审判监督与再审工作创新发展。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健全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开展“四类案件”监督专项治理,充分运用案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作用,新增对“四类案件”的标记、监管、审批等功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落实违法审判责任的暂行规定,健全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问责制度体系,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界限,支持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构建协同高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政法体系。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出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对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作出具体规定。每季度制发寄送《法官正在干什么》专题手册,帮助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
持续强化执纪监督。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深入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抓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在全省法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开展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坚决整治请托说情和以案谋私等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四、推进队伍管理现代化,深入开展“四化”大练兵活动,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还离不开队伍管理的现代化。贵州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要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和“五个过硬”要求,坚定不移夯实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基础,促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牢牢把握政法工作“五个必须”,真正做到信念坚定、绝对忠诚、勇于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贵州法院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深入开展“四化”大练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建立完善三类人员培训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强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干警“五个能力”,不断增强全省法院队伍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能力,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
坚持把从严治党治院贯穿始终。贵州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和贵州省委巡视监督为契机,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零容忍态度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涵养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梳理编制廉政风险清单,找准廉政风险点,完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坚持把选人用人摆在突出位置。贵州法院坚持强化干警实践历练、专业训练、基层磨炼,注重在攻坚克难和困难环境中培养干部。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上树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导向,大力选拔任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表现积极突出的优秀干部,激励干警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高质量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汇聚审判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