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颁布,既是国家政治生活、法治生活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大事。民法、民法典历来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大基石、国家法治体系的重大支柱,也是人民大众的权利保障、市场经济的基本遵循、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回顾民法典的来龙去脉、渊源流变是有一定意义的。
“有一样东西将永垂不朽”
民法之称,最早来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市民法,特指仅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市民法;适用于非罗马市民的称之为万民法。后来,因为非罗马市民逐步获得罗马公民权,因而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分随之消失。第一部成文法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记载在12块青铜器上。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时期,进一步将罗马法整理为法典。
真正法典化的资本主义民事法律始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后来又有了德国民法典。西学东渐时,东方人从西方的市民法、万民法、公民法中提出最大公约数,称之为民法。
民法典的诞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简单商品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他认为,法国民法典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但它的立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不断争论或多次否决后才得以通过。
1789年大革命成功后,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法律,要求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民法典。然而,此后每三年起草的民法草案,都没有获得通过。当拿破仑担任第一执政后,立即任命四位法学家重新立法,四个月即完成民法典草案。
拿破仑对民法典的评价是至高无上的:“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鉴于他对民法典的贡献,该法典两度被称为拿破仑法典。
德国和日本在制定、讨论和审议民法典的过程中,也有过所谓“法典论争”。德国民法典是规模最大的资本主义民法典,立法过程长达20多年时间。日本从1870年设置制度调查局翻译法国民法典开始,到1873年在司法省设立民法编纂课、1876年正式起草,再到1898年草案获得通过,前后历经28年。在此期间,拥护派和反对派进行了激烈论争,并与学术上的不同学派、流派结合起来,形成了学术之争乃至政治之争。
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启动民事法律的立法工作。最早的两部法律是1950年的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法。据介绍,从1954年开始起草,1956年底就形成民法典征求意见稿,共四编433条。1962年重启,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共三编24章262条。1979年又重启,1980年8月即完成民法草案试拟稿,共六编501条。1982年5月形成第四稿。
根据“改批发为零售,成熟一个立一个”的中央精神,又开始了第四次民法典立法历程。1985年继承法获得通过;1986年民法通则通过;1999年合同法通过;2007年物权法通过;2009年侵权责任法通过。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要求,开始了两步走新阶段:第一步造好零件,第二步实行总装。201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民法总则;2018年至2019年,六个分编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拆分审议阶段;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草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民法典包括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附则,共七编1260条。它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人民根本意愿的体现。民法典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仅分则部分就收到38万人的约80万条修改意见;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意见,收到42.5万多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
我国民法典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气息。比如,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公民人格尊严,并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都作了规定,属世界首次;将绿色原则确定为基本原则,也属立法创新。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作出相关规定——明确住宅建设用地到期自动续期;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小区公有场所收入归业主;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解决高空抛物难题,确保头顶安全;强化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禁止性骚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规定离婚冷静期,增加遗嘱形式;规定见义勇为免责,等等。
如果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的典范、德国民法典是工业社会的典范,那么我国民法典可以说是21世纪后工业时代的典范,是一部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典。人民的法律人民定,人民的法律为人民,相信我国民法典必将在依法治国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