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2016年,云南省德钦县总工会坚持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动企业稳定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
高位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德钦县总工会坚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党委、政府支持下,成立由县委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每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前,由县委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进一步强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措施,通过高位统筹推动,进一步提高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视。县总工会在每年召开的全委会上,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和基层工会主席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全县各级工会干部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下发文件,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目标、按步骤地进行广泛推动。及时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向县委分管领导和政府联系领导做汇报,积极赢得党政支持和帮助,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摸底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必须要先了解全县主要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今年,德钦县总工会成立工作组,开展辖区内非公企业数量核查工作,通过检查台账,走访调查,核实了非公企业运营情况,排除了停产倒闭企业。重点摸底调查全县主要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通过查看往年的资料文本,掌握主要企业已签订合同是否到期。对还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进行核实,和企业负责人积极沟通,指导新成立的企业建立工会并签订三项合同。全年多次深入到主要企业,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项合同履行情况。通过摸底调查,对一些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主要负责人,建议整改落实。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较好的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和指导,将其培育成先进典型。掌握了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基础。
强化宣传,扩大职工知晓面。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发现全县主要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够了解, 针对这一问题,县总工会采取一定措施,争取最大化扩大职工的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面。提升指导员业务水平,严格选聘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保证指导员能胜任岗位工作,积极派遣指导员参加省总、州总组织的培训,以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骨干,加强对各乡镇、各系统、各企业工会兼职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主席进行培训,针对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一详细解答。全年多次选派县总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宣传,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法律依据、协商内容和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
利用全县的普法宣传活动日,联合有关单位,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解答咨询近30人次。通过培训培训和宣传,大大地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各基层工会主席的能力和素质,使全县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为开展好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协调各方,总结推广经验。每年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深入重点规模企业对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县人社局坚持从严审核工资集体合同,努力完善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匹配的最低工资保障。县总工会大力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指导先进典型企业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流程和台账管理,落实好企业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工资集体专项合同条款,全年分别选树德钦县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和德钦县粮油购销公司2家企业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并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交流先进典型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过程、经验做法及台账管理方法,并邀请专职指导员对典型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帐进行点评和业务辅导。通过各方的力量,督查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
一年来,经过各方努力,德钦县新建企业工会5家,全部签订三项合同,续签合同36家。目前全县已建工会企业90家,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90家,覆盖职工1509人,合同签订率达100%。通过推动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李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