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吕新生 通讯员刘士华)日前,保定市总工会正式下发《关于开展“下评上”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深入开展下级工会对上级工会综合评议的“下评上”活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合力打造实力工会、活力工会和魅力工会。
为保持和增强全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推动各级工会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做到服务职工群众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倾,该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深入开展“下评上”活动,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目的是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按照《实施意见》,“下评上”活动的具体评议对象为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会、履职尽责、服务基层、廉洁自律四个方面。依法治会主要看是否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是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现象等;履职尽责主要看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服务基层主要看是否经常深入基层,关注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是否积极主动地为基层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是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廉洁自律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现象。
《实施意见》规定,评议时间为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具体评议方式为: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总工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对市总工会进行评议;乡镇(街道)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进行评议;所属基层工会对产业(局)工会进行评议;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企业工会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进行评议;辖区内企业工会对村(社区)工会联合会进行评议。评议采取打分测评的方式进行,依法治会、履职尽责、服务基层、廉洁自律4项内容每项分值25分,共100分。
据了解,4项评议内容总分达到95分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各级工会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上级工会要通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建议党委调整岗位等方式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