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企业民主管理作用专门下发意见——
加强源头参与 实现源头维护
中工网讯 近日,省总工会专门下发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站位全局找准定位,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厂)务公开等制度性平台妥善处理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凝聚共识、化解矛盾,确保改革改制平稳顺利进行。
“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改进资源配置效率,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领域。”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涉及部分企业关闭破产、兼并重组、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调整,势必会涉及部分职工的利益调整。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督促企业以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来促进企业改革规范运行、平稳实施,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参与本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按照地方党政主导、企业具体实施、工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源头参与、协调配合、定向指导,努力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源头维护、宏观维护。
意见要求,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各级工会要加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会前准备要充分,把好宣传引导关、征求意见关、职代会规范关、专题培训关、会前程序关。会中操作要规范,把好议题审议关、会议规范关、会后公开关。会后落实要到位,要强化监督履职,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改革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要组织专项巡视,重点对企业改革改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劳动合同变更、职工安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内退职工基本生活费核发、社会保险接续、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情况进行专项巡视检查;要强化创业就业帮扶,协调、鼓励有需求的企业承接改革改制企业被裁减人员,充分利用工会自身资源和社会市场资源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纳入困难职工救助范围,提供精准帮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意见要求,要加强企(厂)务公开,使职工群众在知情的情况下依法有序参与企业改革改制。要将企业改革改制政策、改革改制实施方案、资产评估结果、债权债务、职工裁减分流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决策,及时向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保证企业改革改制过程实现“阳光操作”。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厂务公开的主渠道,将企业改革改制重大事项向职工代表进行公开。同时,要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各种专题会和企业内部网络、新媒体等公开形式,进行持续性和动态性的公开,通过职工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热线电话、微信群等形式,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职工对企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职工诉求。(记者 高会坡 通讯员 马金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