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非公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
中共杨浦区委
近年来,我区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职代会条例》和《集体合同条例》的贯彻实施,在重点突破规模企业建制并规范运作的同时,大力推进暂不具备单独建制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协商解决劳动关系的共性问题,并指导推进企业内部逐步建制。目前,全区已有9913家非公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占建会企业的93%;建立了67家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覆盖企业8867家,职工17.7万人。在此基础上,我们以街镇为重点,将集体协商、职代会、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等“四位一体”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作为发展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一揽子”工程予以系统推进。
首先是确定试点单位。我们选择了长白新村街道作为试点,按照工会“四位一体”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要求,从街道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实际出发,制定了《关于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案》,并配套6个子方案予以推进实施。
其次是强化协商民主。我们根据非公企业实际,明确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的基本任务、运行规则和协商民主内容,推动行业围绕主要工种劳动定额标准、工时工价、劳动规章制度等内容开展协商,并推动行业定期发布主体工种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指导线,推进企业“二次协商”。同时,针对大量个体工商户既是劳动者又是创业者等人群,我们制定实施《小区联合工会议事会办法》,着力解决这部分人群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事项。
再者是强化法律监督。我们推进工会与人社、司法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多级联动机制,发挥街镇层面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难易程度,引导进入不同层次的调解程序,做到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早化解,使劳动关系矛盾不出企业、不出社区。
完善“四方合作”机制为社会稳定服务
闵行区总工会
闵行区高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区的厂务公开工作从最初单一关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逐步向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的民主共商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深层次问题拓展。然而,随着闵行全面深化改革、“五违四必”环境整治,以及众多非公企业步入常态调整期等形势的发展,全区的劳动关系,特别是非公企业调整改革过程中的劳动关系矛盾逐步显现。
对此,作为厂务公开具体协调部门,闵行区总工会一方面继续做好日常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则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内涵外延,为社会稳定服务。
按照市“四方合作”机制要求,结合实际,区总联合区人保、司法、法院推动制订了共同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会法律援助等3个制度文件,并将其纳入区委、区政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劳资矛盾预防调处的整体框架中,明确四方在劳资矛盾调处中的各自职责。在此基础上,区总建立了四家单位的例会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相互通报工作信息,并就预防化解矛盾进行交流磋商,较好地形成了工作合力。
同时,关注企业在产业结构转型、“五违四必”综合治理中经营、劳动保障和劳动力调整等事项,做好劳资矛盾第一知情人、第一发现人、第一上报人;对涉及“关停并转迁”企业,推动区镇二级劳动关系三方及时启动会审机制。对于预警企业,工会及时派驻法律工作组进行指导,通过集体协商、厂务公开和民主程序,加强与职工沟通磋商,争取职工对企业改革调整的理解支持。
针对群体性劳资纠纷已经发生的企业,严格按照“四方机制”确定的各自职责强化共同调处矛盾;推选协商代表,明确议事规则,选好协商议题,引导职工从无序的纠纷走向有序的协商;指导企业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保障协商结果有效落地。
此外,通过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对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推进法律援助与就业服务相结合、引导专业力量参与职工维权等多手段为工会维权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在改革调整中实现依法维护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的改革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2004年,为从根本上解决主业不突出、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实施了由集团统一领导的企业改革重组。"十二五"期间,上海电气通过清理四级次企业和实施集中主业、剥离非主业的改革,使国资布局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为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上,集团层面,由企改办根据年度改革目标任务拟定改革总体规划,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企业层面,按照集团改革目标和进度要求,负责职工意见的征询、改革方案的制订和操作,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为了使改革方案落地,得到广大职工的支持,我们着重强调通过召开改革形势宣讲会、领导与职工改革对话会、职工座谈会和职工代表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改革的形势任务、方向目标、措施进度;建立由集团企改办、信访办和工会组成的工作沟通机制,密切关注转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并与转改制企业一起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对策措施,由工会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转改制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机电工会还参与由集团组织的企业改革方案论证,从规范民主程序、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转改制企业工会主席均进入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改革方案的意见征询、制订和实施。
在制度安排上,我们既考虑企业发展,又考虑职工出路。注重以人为本,提供职工更多的选择,主要采取"继续履行、就业推荐、自谋出路、托管托养和特殊保护"等分流途径,妥善合理安置好职工,确保企业改制平稳有序。
在步骤实施上,我们坚持把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专家会审完善方案、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在制订方案前,通过职工调查问卷、困难职工家访、个别征求意见、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等,认真听取和收集不同职工群体的意见和利益诉求。企业改革方案初稿形成后,首先经过集团专家评审小组的风险评估和方案论证。此外,我们在集团职代会实施意见和《集体合同》中都明确规定:企业转改制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执行公示制度,遵守劳动法规,妥善安置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