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柳工社区联合工会的工作人员向汽车贸易公司的负责人韦老板介绍到。
每年的10月份,社区工会及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都要走访到辖区内私人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利益从而签订劳动集体合同,韦老板在认真阅读了集体合同之后表示该合同十分有用,既能增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有效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在此次非公企业的走访中,包含了汽车销售行业、食品行业以及文体行业等共7家私营企业并全部达成协议,签订劳动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达100%。(付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