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舟山市总工会被评为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民主管理是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源头保障之一。近年来,舟山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会同政府及人事劳动部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职代会提醒制度,5年来坚持每年定期进行提醒督促;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工会举办基层工会干部企业民主管理业务轮训制度,每年专题开展业务轮训;制定了具体的职代会操作办法,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操作指导。同时,舟山市总工会重视与有关部门及相关组织的协调,与市人劳社保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把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者社会荣誉评比的重要内容,形成推进的合力。
在工作中,舟山市总工会积极培育企业民主管理先进典型,建立企业工会结对互帮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形成了上级工会协调指导督促,企业工会主动履职,各部门联动配合,企业工会间互帮互带相互促进的工作氛围。(通讯员吴有财 记者冯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