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和谐企业创建标准精简为28项,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不达标取消参评资格
中工网讯 3月20日,记者从武汉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2017年,武汉市创建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武汉市创建办)从275家申报企业中,选树了2016年度市级模范和谐企业40家、市级和谐企业131家。
针对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增长的新变化,武汉市创建办及时调整优化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对原有的69条创建考核标准进行优化,精简为28项,新增了加分项、减分项及一票否决项,并根据“整体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原则,按照企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提出不同的创建标准,分级制定创建目标。
2016年度,武汉市先后有275家企业进行了申报,领域涵盖现代制造、农业及现代服务、环保科技等10余个行业。为提高参评单位的创建质量和水平,武汉市创建办还引入网络公开投票、第三方综合评价(两代表一委员)、职工测评、实地考核等程序,丰富了评选内容。
武汉市创建办对申报2016年市模范和谐企业的95家企业3年上交税费进行统计排序,将3年上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56家企业提交市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初评,选出50家企业进入模范和谐企业公开评价环节;将初次申报3年上缴税收达50万元以上的154家企业,提供给市创建办各成员单位评审,评选出131家和谐企业;在评选中,为突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市创建办重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各候选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进行排序打分,对职工“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项、不足额的企业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突出企业职工的获得感,要求参评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必须高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另外,在综合评价环节中还引入职工满意度测评,要求候选单位实地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单位创建和谐企业10项指标情况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胡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