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县建职工评价制管住企业决议“随意”“任性”
职工评价组“喊停”28项企业行政行为
已对全县企业的117项行政行为进行可行性、合法性等综合评价
中工网讯 “公司分流职工23名,应经济赔偿和补偿28万元,实际只有19万元,分流人员中仅有15人满意。”这是江苏省滨海县总工会建立企业民主管理职工评价制后,滨海县铸造公司职工评价组日前对企业改制方案给出的评价。
去年4月,滨海县总出台《关于建立企业民主管理职工评价制的意见》,对部分改制企业的改制方案,以及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集体协商、安全卫生等行政行为,由职工民主评价,对评价不过关的行政行为进行重新修订,让企业决议不能再“随意”“任性”,促进企业民主管理科学化、人本化、长效化。
据滨海县总工会主席刘必胜介绍,企业民主管理职工评价主要有建立专业评价组和企业行政方定期述职、召开职工座谈会、实行投票表决、利用网络互动等形式,目前已对全县企业的117项行政行为进行可行性、科学性、合法性等综合评价,共有12个企业的28项行政行为被评价为不过关,被暂缓执行,把好了企业行为实施前的第一道“关口”。
《意见》规定,企业行政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述职评价会议,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对其述职事项进行评价。去年,全县有17个企业34名行政管理人员因述职测评满意率低于70%而被诫勉淡话,有6个企业的13名行政管理人员测评满意率低于60%而被调整岗位。
《意见》规定,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凡是职工共决得票数低于80%的,方案无效。全县有6个企业的改制方案、9个企业的17项规章制度、23个企业工资协商的意向书,因未获职工大会共决通过而被暂缓执行。
滨海县总还要求各企业工会以召开职工座谈会和走访一线职工的方式征求涉及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的评价意见,共收到意见600余条,90%被企业采纳并落实整改措施。超威公司职工建议用奖励的形式促进职工自我劳动保护,公司采纳后,对连续3次健康检查没有患职业病的职工每人奖励1000元,使公司去年减少职业病治疗费用120多万元。
职工评价制不仅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还促进了企业发展。去年以来,滨海县通过集体协商累计为一线职工增加工资达1.6亿元,清欠农民工工资达2860多万元,企业共投入5600多万元改善职工的安全卫生条件,投资3500多万元帮扶困难职工。同时,职工在企业民主管理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监督管理权,积极性创造性被激发,全县职工共进行了19项技术革新、11项项目攻关、提出500多条合理化建议,实现销售、税收分别比上年增长16%和19.5%。(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刘义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