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条召回信息,其中2条分别为梅赛德斯奔驰召回7辆进口C级、E级汽车以及北京奔驰召回95694辆国产C级、E级、GLC SUV 汽车。
(一)自3月12日起,召回2016年10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生产的部分国产C级、E级、GLC SUV 汽车,共计9569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偏差,转向机的转向齿条止推件边缘区域的胶层过薄,可能造成止推件不满足耐久性要求。转向齿条左侧和右侧止推件的外部金属环可能变得松动,并最终被卡在齿条与齿条壳体之间,造成受影响侧方向盘的转向角度低于180度,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转向齿条止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3月12日起,召回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生产的部分进口C级、E级汽车,共计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转向联轴节的锁止状态在生产工厂装配期间未被正确记录。如果转向联轴节锁止不正确,方向盘和转向齿条间的机械连接会在车辆驾驶期间松动,造成车辆失去转向能力,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转向联轴节锁止状态,如果未锁止则将转向联轴节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