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持续做实做细做优“六大监督”,加快构建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坚决落实党的领导监督。加快完善党委领导监督制度机制,推动党委健全对政法单位的领导监督机制,政法机关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党委全面领导监督,落实好法检“两院”党组每年向党委报告工作等制度。加快完善党委政法委领导监督制度机制,落实好委员述职、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各项制度,完善“协管”“协查”机制,提高规范化监督质效。加快完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监督制度机制,发挥好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
突出抓好上级制约监督。党委政法委要牵头探索建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政法单位审判管理、审务督察、案件管理、检务督察、警务督察等方面监督力量,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加,定期分析研判执法司法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着眼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层级监督体系。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职能,健全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信息通报、跟踪督办、异议反馈制度。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院、检察长对检察官等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依法接续监督机制。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监督,推行派驻督察,开展政治巡察,健全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加强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协管和监督,完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督察机制。
持续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强化法院内部制约监督,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审务管理工作,推进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检察院内部制约监督,明晰检委会、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的办案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的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公安机关内部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深化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构建联动协作的执法监督格局。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监督,统筹完善刑事执行、行政执法和服务管理行为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探索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终身责任制,严防“以权赎身”“提钱出狱”。
着力优化互相制约监督。落实权力制约机制,健全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合理设定权力运行程序,健全运行规则,统一责任要求。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常见多发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落实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强化检察监督,靠前开展侦查监督,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精准开展审判监督,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同步开展执行监督,全面铺开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维护好“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当事人及其律师监督制度,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检察机关听证审查、公安机关执法告知、当事人案件回访等机制,全面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完善群众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庭审程序、评议规则,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政法舆情监测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政法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与新闻媒体之间加强常态化沟通,主动回应关切、接受监督。
大力推进智能管理监督。政法机关要探索将智能化作为制约监督的重要手段,推动监督工作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建立智享数据机制,加快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共享责任,细化数据使用权限,以数据共享拓宽监督管理途径、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建立智能监测机制,加大智慧辅助办案系统开发,推进大数据技术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优化节点监控、瑕疵错误预警、案件数据分析等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违规违法问题。建立智慧管理机制,加强政法单位办案系统功能挖掘,促进重要赃证物网上管理、网上移送,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一网通用。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厅局班学员,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