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一重要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党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战略工程,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还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必将不断谱写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