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政策实现“一降一升”
//www.workercn.cn2014-09-26 16:06:1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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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9月17日上午,云南省总工会在昆明召开全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十周年总结暨第十一期活动工作视频会议。临沧市、县(区)设立8个分会场,组织339人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全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10年来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0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对第十一期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张百如主席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强调,在新形势下,各级工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活动办好办实;要加强调查研究,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创新活动思路,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努力增强服务实效;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医疗互助活动在保障民生、服务职工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推动各级政府把医疗互助纳入各级党政民生工程,健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机制;要确保互助金安全,提高职工医疗互助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医疗互助金100%要用于生病住院职工,所有工作经费全部由工会经费承担,要把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打造成职工离不开,工会放不下的惠民工程。
会议明确了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在第十期活动的基础上,对补助起点和报销比例进行调整,实现“一降一升”,具体为:一是降低补助起点,由600元降至500元。二是调整补助比例,由原来的30%、70%、90%调整为30%、70%、100%;调整后的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为: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5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部分补助30%;超过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补助70%;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补助100%.此外,互助金交纳标准保持不变,即已参加第九期活动的按照每人80元的标准交纳,新参加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交纳。(张星磊 殷重阳)
编辑: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