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7月28日电 为加强和规范贺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站、点)的建设、认定和管理,打造工会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特色阵地。7月28日,贺州市总工会在全区率先出台《贺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站、点)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坚持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硬件、软件保障。明确了职工疗休养基地(站、点)的准入条件、认定程序、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对基地概念、基本资质、基础设施、疗养资源、环境条件、安全保障、服务价格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突出规范管理。该《办法》明确了职工疗休养基地(站、点)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增强地方工会跟踪疗休养基地(站、点)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突出服务和方便性。坚持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实行实时申报受理。
该《办法》的出台,是贺州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推动职工疗休养工作、保障职工疗休养权益的有效途径,为职工疗休养基地(站、点)创建、认定和管理提供基本依据,为下一步推动职工全员疗休养工作奠定基础。(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陈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