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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林春丽:心系职工的娘家人
//www.workercn.cn2015-03-19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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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总工会主席林春丽,始终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理念,在平凡岗位上辛勤付出了14年心血和汗水,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竭尽全力为职工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树立了务实、有为、直爽、细致的工会干部形象,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娘家人”。

  她组建了宁波市老三区第一个街道(镇)总工会,在实际工作中,先后创新网上入会真通车、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预测机制等工作模式,特别是宁波市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试点现场观摩会和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会议分别在庄桥街道召开,她创新的工会规范化建设经验和“1782”(一起帮你)综合服务体系等庄桥工会经验由宁波走向了全国。庄桥街道总工会先后荣获全国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省级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示范工会和宁波市模范乡镇(街道)工会等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近10个。

  服务企业,她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热心人

  针对企业安全形势,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总体部署,林春丽围绕中心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在辖区企业开展了“千家企业找隐患,万名职工献计策”的“千万”工程,设立了“金点子奖”,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排除隐患、献计献策。近三年来,街道总工会组织企业职工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100处,收集建议1200余条,90%以上均被采纳并得到有效整改,切实消除企业安全隐患。“金点子奖”活动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全区推广。

  针对部分中小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标准、用加班工资掩盖克扣工资等问题,她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她创新协商签约形式,依托企业职代会、村联合工会代表大会、行业大会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企业和行业工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将工资集体协议与劳动安全保护协议、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协议一起协商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截止目前,街道已建工会企业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已达95%;通过集体协商,今年上半年,街道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近15%。据调查问卷统计显示,职工对民主性工会管理方式的满意率达98%以上。

  她注重发挥街道总工会委员联村联企作用,及时化解因工资矛盾而造成的矛盾纠纷。某企业一车间因新产品生产工序增加而工价未提导致工人收入降低,最终发展成78名工人集体罢工。她在第一时间召集员工代表、公司领导以及部门经理,展开多方座谈沟通。经集体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有效化解了工资矛盾纠纷。

  为了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她实行分类组建工作机制,对25人以上企业实行单位建会,25人以下企业实行联合建会,联合建会以村、社区为单位,强力推进工会组建工作。目前,该街道共有单建工会194个、联合建会33个,工会组织100%覆盖辖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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