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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调解员常卫东 劳动争议“调必成”
//www.workercn.cn2015-04-27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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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依法重情

  帮女工讨补偿21万

  今年30多岁的李女士原本是西城区一家物业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2010年她查出自己怀孕了,沉浸在当妈妈的喜悦中的她,很快坐立难安了,因为公司刚装修不久,担心影响胎儿健康的李女士开始跟公司领导协商,希望让她能在家办公,多次协商未果的李女士便以请病假的方式,再没去单位上班,就在李女士生产后不久,收到了公司邮寄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出的理由是,在李女士怀孕期间,有几天既没有提交病假条也没有请事假,而李女士则说,她曾通过邮件约见公司领导谈工作事情,并在邮件中请了假,李女士认为公司此举不合法,便到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常卫东说道。

  此后,李女士对仲裁结果不服,到西城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又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日趋激烈,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您喝杯水,消消气,如果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话,很可能维持一审判决,即恢复李女士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再支付生育津贴以及未休年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共1万元左右,我知道您对公司有怨气,如果真的维持了原判,关系都这么僵了,您再回去上班,也没法开心工作呀,是不是?”常卫东以亲切的拉家常的方式,寥寥数语便对李女士点出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咱们公司也不容易!我知道李女士原先的职位公司已经安排了别人,如果真的维持了一审判决,她回去上班对咱们公司也不好吧,再者,真判决了也影响咱们公司的名誉,调解对咱们公司是好事,对不对?别老抱着20万元这个底线不松口呀,调解本身就是妥协的艺术!”跟李女士聊完,常卫东又对公司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说和”起来。

  最终当事人双方协调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企业给予李女士21万元的补偿金。

  【人物档案】

  常卫东,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北京市人, 1989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职称,现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行政先进个人”、“优秀公益律师”、“优秀党员律师”、“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总工会评审专家。

  【对话常卫东】

  记者:为了替职工维权,您除了在工会媒体开设专栏义务解答读者疑问之外,听说您还创办了《常鸿法律大讲堂》?

  常卫东:是的,我们常鸿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率先建立了北京首家楼宇“党员法律服务站”,并成为北京市社工委“优秀党建活动”。为不断创新党建品牌,于2013年开辟了“常鸿法律大讲堂”,服务领域由国润商务大厦扩大到金隅大成时代广场、冠京大厦等7座楼宇。法律大讲堂还拓展到丰台区工商联所辖企业以及附近的丽泽中学等。法律大讲堂每月大概4-5次,每次听课人数至少100人,每年受益6000余人呢。

  记者:听说您还组建了公益律师团队,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常卫东:我们组建了公益律师团队,定期指派公益律师到北京市律协公益大厅、首都图书馆、96156热线、丰台法律援助中心义务值班,解答各类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法律问题。

  记者:您为何热衷社会公益事业?

  常卫东:我认为这是每个人和每个机构应尽的社会责任。这些年,我们承办了很多法律援助案件,还为北京7·21暴雨灾害、四川雅安地震、被遗弃孤儿组织捐款献爱心活动。在我从业的近20年律师生涯里,为诸多企业和个人办理了大量各类不同领域的案件,为企业和个人挽回了十多亿的经济损失,作为一名律师,尽我所能,为社会和他人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是最让我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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